我国义务教育与用工年龄——兼与国际的比较

卜 伟1, 黄 崇烨1, 王 沁2
1、北京交通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
2、中视博尔乐北京传媒有限公司

摘要


比较我国的《义务教育法》和《劳动法》,发现我国存在法律规定上的“尴尬人群”;整理历年《中国统计年鉴》和一些地方法院与检察院的统计数据,发现“尴尬人群”数量众多,犯罪倾向严重;整理联合国数据库相关数据,发现约五分之四的国家最低用工年龄小于/等于义务教育结束年龄。基于此,本文认为,我国在目前的义务教育入学年龄和义务教育年限约束条件下,应将合法用工年龄提前至15周岁。

关键词


尴尬人群;合法用工年龄;闲散未成年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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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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