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双碳”背景下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

甘 新愉, 王 雅萱
辽宁科技大学

摘要


为了减缓温室效应,碳排放权应运而生,源于《京都议定书》中规定的温室气体排放权(即碳排放权),随着《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》等一系列文件的签署,得到各个国家的承认。为承担解决气候变化问题中的大国责任、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,中国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上提出“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,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”,指明我国面对气候变化问题要实现的“双碳”目标。随着“双碳”战略持续推进,2017年底,中国启动碳排放权交易。2021年7月16日,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上线,标志着我国进入碳交易体系的全新阶段。
本文主要从碳排放权的由来及定义、碳排放权法律属性的争议和“双碳”背景下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界定等方面对“双碳”背景下的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进行研究及探讨。

关键词


“双碳”背景;碳排放权;法律属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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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


[1]陈郑洪.碳排放权的性质界定及其规制路径[J].镇江高专学报,2023,36(04):44-48.

[2]杨解君.碳排放权的法律多重性——基于分配行政论的思考[J].行政法学研究,2024,(01):96-110.

[3]赵星月.“双碳”背景下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[J].经济研究导刊,2022,(30):159-161.

[4]李方圆.碳中和背景下碳排放权的法律性质及立法构造研究[D].西南政法大学,2022.

[5]叶勇飞.“双碳”目标下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探析[J].环境保护,2023,51(Z2):91-92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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