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代的“精微批”制度研究——基于文书行政与权力博弈的考察
摘要
精微批是明代派遣中下级官员专门办理某一常规政务的身份凭证,在“以防范壅蔽”为主要宗旨、“以文书御天下”为核心手段构建的国家行政体制下,与邸报同为政务执行环节最为重要的政府文书。其中,邸报所牵涉政务,谓之“大事”,是六科对皇帝御批章奏、颁发诏令编辑成册后的“朝报”的再抄本,是各级部门和官员严格“奉旨”执行的文书依据。许多学者已有讨论。精微批所牵涉政务,谓之“小事”,不超出常态的制度规范,也不经过皇帝及中枢决策,由属事院部派遣办事官员“照例”执行,以为便宜。学界尚为“漠视”。“小事”并不意味着琐碎、细末,而是始终存在一套良好有效、共同默认的行政运行规范,更能体现国家行政体制的成熟、稳定。精微批是解读明代政务执行问题的主要把手,也是探讨文书运转程序的重要内容。基于前人珠玉,本文拟勾稽史料,试为论之。
关键词
明代;精微批;文书行政;锦衣卫;驾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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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DF参考
[1]《皇明詔制》、作者:[明]孔貞運、版本:明崇禎七年刻本.
[2]《三才广志》卷490,(明)吴珫辑,《续修四库全书》《子部政书类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,2002年.
[3]《夏忠靖集6卷》卷6,(明)夏原吉撰,北京图书馆古籍出版编辑组编,书目文献出版社,《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》《100,集部,明别集类》1995年,第713页.
[4]《南京都察院志》卷7《公移·请精微批》,(明)施沛撰,《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》影印本,济南:齐鲁书社,1996年,第196页.
[5]《大明会典》卷148,(明)申时行修、赵用贤纂,明万历十五年刻本,北京:中华书局,1989年,第760页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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